近日,農業(yè)農村部發(fā)布《受污染耕地治理與修復導則(NY/T 3499-2019)》,其中規(guī)定了受污染耕地治理與修復的基本原則、目標、范圍、流程、總體技術性要求及受污染耕地治理與修復實施方案的編制提綱與要點,將于2019年11月1日正式實施。原文如下:
農業(yè)農村部發(fā)布《受污染耕地治理與修復導則(NY/T 3499-2019)》
2019年8月1日,我站牽頭制定的《受污染耕地治理與修復導則(NY/T 3499-2019)》(以下簡稱《導則》)已由農業(yè)農村部正式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yè)農村部公告 2019年第196號)。
《導則》規(guī)定了受污染耕地治理與修復的基本原則、目標、范圍、流程、總體技術性要求及受污染耕地治理與修復實施方案的編制提綱與要點,對于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科學規(guī)范指導我國耕地污染治理修復工作有重要意義。
《受污染耕地治理與修復導則(NY/T 3499-2019)》將于2019年11月1日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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